执业以来,担任了一系列在河北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的辩护人,比如:大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、阜城明胶案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,呼市铁路局、原衡水市文体局局长、衡水市六中校长、饶阳城关镇派所所长等重大职务犯罪等,均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。同时担任衡水学院、衡水市人社局、衡水市市政、衡水排水、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区分局,开发区税务局等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,以及衡水人保分公司、衡水交通银行、衡水建设银行、衡水浦发银行、河北银行、衡水京华制管有限公司、衡水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严一建设集团、衡水中博房地产有限公司、邯黄铁路等十几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,每年为各单位出具几十份法律意见,并代理十几起经济纠纷案件,每年为各企事业单位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。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及良好的专业素养,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。2014年、2015、2018年等多次被评为衡水市优秀律师,2020年获选河北省优秀党员律师。